连南瑶族自治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