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连南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人居和生态环境,促进村镇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