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十一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