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十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密切联系群众,采取调研、视察、走访等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和要求,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原选区选民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