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民主集中制,从实际出发,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本地区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