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技项目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原始记录能够证明承担项目的科研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经专家评议,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结题。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