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第四章 产业发展第三十三条有效产业园区应当建立便于管理的税收征管机制,按照规定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创造有利于产业园区发展的税收环境。支持产业园区出台特殊财政政策,采取股权投资、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等方式,重点引导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采取经营贡献奖励、财政补助等方式,支持总部经济和国际贸易发展。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