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权益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