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表彰和奖励第二十六条有效见义勇为人员所获奖金,依法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