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文物保护与利用责任制,实行责任终生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每年对本行政区域的文物保存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建立健全文物、博物馆、考古等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行为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