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文物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二章 文物保护第十五条已废止完善文物保护员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文物保护服务,逐处落实文物保护管理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