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