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下达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