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库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不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向提案人说明。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见。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