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选举、辞职、罢免和补选第四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换届选举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22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