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第四十二条有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经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作部分调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于当年六至九月将调整方案提请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22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