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筹备和举行第十五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每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常务委员会主持。预备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等需要设立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实行等额选举。选举和通过会议议程、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等需要设立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采用电子表决器表决或者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2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