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划定禁燃区和禁煤区,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居民的生活基本需求为原则,在完成集中供热覆盖或者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合理划定。

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