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九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八条已修改交付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通过的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规,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议案。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12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