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鼓励社会各界开展与红色文化遗存有关的理论和应用研究。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红色文化有关的博物馆、纪念馆和研究、教育等机构,应当加强对遗存的红色文化内涵和革命历史价值的发掘、研究。

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