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对红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利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的合理利用应当与其历史价值、结构特点相适应,不得擅自改变遗存主体结构和外观,不得危害遗存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