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第二十四条有效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养犬人应当立即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