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第十九条有效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熟练掌握项目的技艺;(二)在一定的区域或者领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传承人。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