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条例/第三章 政府定价行为第十五条有效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实行目录管理,具体项目和权限以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定价目录为依据。自治区定价目录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范围拟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自治区定价目录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