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第三章 船舶和船员治安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对违反水域治安管理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