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公安机关根据水域治安管理的需要,向海事管理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查询船舶、船员和船舶进出港等信息时,海事管理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提供其依照职责所采集的信息。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