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域治安防范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水域治安管理需要,在治安情况复杂水域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