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域治安防范第十五条有效港口的经营者,应当在车辆出入口、仓库、堆场、装卸区、船舶停靠区等重点部位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并配备专门人员对出入港口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查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