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废止

慈善信托受托人应当及时发布、更新以下信息:

(一)慈善信托设立情况说明;

(二)信托事务处理情况报告、财产状况报告;

(三)慈善信托变更、终止情况;

(四)备案的民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