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慈善条例/第六章 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已废止慈善信托受托人应当及时发布、更新以下信息:(一)慈善信托设立情况说明;(二)信托事务处理情况报告、财产状况报告;(三)慈善信托变更、终止情况;(四)备案的民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