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须弥山石窟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须弥山石窟属于国有文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须弥山石窟的义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志愿服务、举办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参与须弥山石窟的保护。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