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及其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