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二章 内容和形式第七条有效社会科学普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宪法、法律基本知识;(四)社会科学基础理论以及应用知识;(五)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六)广西各民族和地方特色文化;(七)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八)社会科学其他知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