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在本市从事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应当取得相应资质,遵守电梯检验检测相关规定,并在本市首次开展电梯检验检测工作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从业资质、固定办公场所、检验检测人员、质量保证体系和检验检测工作相关信息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