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七条有效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组织,应当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负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并提供工作经费保障。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