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用电条例/第三章 电力供应第十一条有效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计量标准向用户供电,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电价收费标准。供电企业的营业场所应当公示用电制度、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向用户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资料,方便用户查询。供电企业应当简化程序,确定一个机构对外统一办理用电手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