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人口发展促进条例第十条有效鄂伦春族家庭生育补贴和奖励资金由自治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