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三十四条有效电信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岗位责任制和维护工作制度,对电信设施巡回检查,与有关单位共同做好联防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破坏电信设施的案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