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三十条有效因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农田水利工程等建设,确需搬迁电信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电信设施产权人的同意。提出搬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电信设施产权人进行搬迁,并签订书面搬迁补偿协议。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