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社会文明促进工作需要,确定需要列入重点治理清单的其他不文明行为,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适用本规定相关规定。

保障措施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