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第四章 社会陋习治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社会文明促进工作需要,确定需要列入重点治理清单的其他不文明行为,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适用本规定相关规定。保障措施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