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第三章 社会文明倡导第十七条有效普法机构应当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推进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把社会文明纳入法治教育,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