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三条已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分工负责、有错必纠的原则,实行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