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第二章 案件移送第十二条有效公安机关立案后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协助。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