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