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的,由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退还或者追回国库库款,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