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核、发放与管理;县(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核、发放与管理。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