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章 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排水设施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当提前通知排水主管部门参加。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