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五章 保育与教育第三十三条有效幼儿园配置的相关设施设备、用品用具、玩具、教具等,应当适合学龄前儿童的特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和卫生、环境保护要求。鼓励幼儿园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的玩具、教具。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