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五章 保育与教育第三十四条有效幼儿园应当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经省级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课程资源和教师指导用书。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