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第十九条已修改生产企业不得直接排放间接冷却水,应当采取清污分流、闭路循环等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实现废水资源化;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不到要求的,可以酌减用水计划。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