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资源保护第十三条有效澄江化石地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保护范围内的澄江化石层位分布进行详细勘查或者根据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的研究成果,确定并公布已发掘化石层位点和潜在化石发掘点。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